加强统筹 抓在日常 全面做好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工作
一、积极统筹部署,落实专项行动各项要求 认真梳理行动要点,结合监管现状,加强统筹谋划,分步推进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摸底。核查全省小水电站基本信息、责任人信息、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评估)到期情况,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台账,对照行动要求进行分类推进;二是跟踪指导。组织专人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定期调度,指导各地严格按照要求有序开展注册登记及安全鉴定(评估),逐站同步更新至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信息系统;三是落实通报。利用农村水电工作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推广典型做法供各地互学互鉴,进一步提升行动效率;四是备案管理。梳理小水电站登记备案程序及要求,核实因初设批复、竣工验收材料不全等因素无法登记注册大坝信息,协调各方协商制定备案制度,对无法注册的水库大坝进行备案管理,确保监管不缺位;五是强化调度。对鉴定(评估)结论涉及需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电站实行汛期半月一调度、主汛期周调度的重点调度管理,跟踪大坝除险加固情况,督促病险电站严格落实限制水位或空库运行等措施,保障电站大坝安全运行。截至目前,江西省899座库容达到水库规模以上的小水电站,762座已完成大坝注册登记工作,137座因初设批复、竣工验收材料不全等因素无法完成注册登记的库容达到规模以上电站,落实备案管理;899座库容达到水库规模以上的小水电站已全面完成大坝安全鉴定工作,2719座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下的小水电站大坝全部完成安全评估。 二、持续靶向发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严格落实水利部年度重点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各项工作。将小水电站安全运行纳入省级“四不两直”综合督查范围,每季分片对各地小水电站安全运行及度汛情况进行抽查;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汛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防汛工作调研督导等专项行动,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度汛隐患问题,并督促电站开展常态化自查;对各设区市、县开展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防汛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形成问题台账并下发“一市一单”;落实小水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名制”,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录入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信息系统,落实问题限期整改,实行动态管理。 三、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监管。结合工作实际修订《江西省小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小水电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切实压实小水电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站落实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及防汛责任人,小水电安全生产监督纳入厅水利综合督查必检项目;落实履职抽查机制,在集中降雨和防汛应急响应期间进行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人抽查,督促相关责任人在岗履职;组织技术团队开展小水电站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课题研究,对广信区、南丰县、石城县进行分类试点,探索根据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运行、管理现状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机制,提高小水电站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