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推动 多措并举 全面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
一、高位推动,系统安排部署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小水电绿色转型作为建设生态强省的重要内容,省委书记、省长先后对小水电安全发展、绿色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分管省领导专门听取小水电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清理整改、生态流量保障等工作。省纪委、省生环委、省河委会分别将小水电清理整改和生态流量监管纳入“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省级环保督察、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考核范围,形成工作合力。省水利厅多次召开小水电清理整改、生态流量监管等专题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落实落细生态流量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工作。 二、固本夯基,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结合湖南实际,建立健全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体制机制。一是联合出台监管办法。2022年,省水利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研究出台了《湖南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实现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全覆盖,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生态流量泄放和监测要求以及评价标准和惩处措施,推动生态流量监管规范有序。二是统一建设监管平台。建成全省小水电生态流量在线监管系统,接入3100余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数据,实时监控、动态监管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对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的电站及时预警、高效处置。三是建立重点监管名录。将存在生态保护对象、厂坝间减脱水河段较长、监督检查问题较多的394座电站,纳入省级生态流量重点监管名录,并提出重点监管要求,加密监督检查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 三、狠抓落实,全面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凝聚部门合力。水利和发改、生态环境、能源、电网等部门密切协作,强化监管信息共享,对长期违规电站坚决采取限制运行或解网等措施。二是制定监管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六个一律”,向生态流量落实不力、违法违规行为亮红牌。针对监管部门,明确生态流量不达标地区,一律在河湖长制考核扣分;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组织约谈并纳入“洞庭清波”督导;玩忽职守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依托省级监管平台,建立完善“线上+线下”一体监督、不定期通报问题机制,全年通报问题电站685站次。会同相关部门连续开展生态流量专项督查,今年累计派出检查组4批次,现场督办各类问题45起,通过河湖长制交办问题14件。四是严格巡查执法。对违法违规电站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2024年已累计处罚7起违法案例。怀化市对未按规定泄放生态流量的岩鹰、顿脚水电站分别做出罚款。株洲市、郴州市对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的双奎、柿竹园等电站,从重处罚,采取责令退出、顶格罚款等强制措施。近年来,湖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落实情况稳步向好,在2023年水利部在线抽查中获评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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