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安全底线 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
一、强化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奠定创建基础 一是分类开展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安徽省自2019年起按照水利部等国家四部委和中央环保督察要求,认真分类开展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退出类电站严格依法依规及时修复河流生态;整改类电站科学合理核定生态流量,增设或改造泄放设施。 二是强化生态流量监管。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省级生态流量监管办法,明确生态流量监管职责、考核办法、奖惩措施等。按照“应装尽装”原则,落实生态流量实时监管,全省696处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小水电站中,568处采用“动态视频+流量计”方式,占比81.6%;128处采用“无节制泄放设施+动态视频”,电站监测数据和视频、照片均实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为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守牢安全底线 一是持续推动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全省290座小水电站水库全部完成安全鉴定并注册登记,185座电站大坝完成安全评估;对鉴定或评估为三类坝的21座水电站,督促限制运行,确保度汛安全。 二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744座小水电站逐站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214座纳入重点监管名录。依托省级小水电监管平台,汛期实时预警电站水库超汛限情况,开展电话抽查304站次,督促责任人履职,指导安全度汛。 三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省现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133座,其中:水利部授予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水电站9座、省级评定二级水电站65座、三级59座,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的创建提供了前提保障。 三、加大示范电站培训指导力度,严格省级把关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举办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培训班,邀请水利部农水水电司、国际小水电中心、中国水科院水电中心等单位专家授课,开展案例交流和现场教学,对市县水利部门管理人员、有申报意愿的小水电站业主进行技术培训。对2024年申报的16座小水电站进行现场指导,协调解决创建中遇到的问题,围绕生态流量、河流形态、站容站貌、自动化水平等方面查缺补漏,督促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省级初验质量把关。招标选择专业机构提供第三方技术指导,承担省级初验质量把关,共通过14座电站公示后上报水利部审批。组织专家对安徽省已创建的28座示范电站进行全面复核,对标新标准新要求查缺补漏,督促做好巩固提升工作,真正发挥电站示范引领作用。 四、努力探索创建模式,整县推动示范县建设 一是研究探索绿色小水电示范县建设。指导编制了《霍山县绿色小水电建设规划》,计划“十四五”期间,全县40座规模以上小水电站完成智能化改造,达标创建19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霍山县政府将“绿色小水电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利用县大别山水投公司融资平台已落实项目资金3亿元。截至目前,已成功创建佛子岭、白莲崖等9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建成县级智慧小水电集控中心,2024年又完成9座示范电站创建申报。 二是整县推进小水电“三化”建设。霍山县规划2025年底前实施村集体所有的14座电站股份制改革,完成全县40座国有、集体、民营小水电站的智能化改造,实现全县小水电集约化、智能化、物业化管理。 五、落实各项激励措施,凝聚绿色发展合力 一是落实奖补政策。2023年省级落实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指导霍山县、金寨县出台县级绿色小水电激励政策,对创建成功电站进行资金奖励,并在水库养护、配套防汛道路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充分调动电站业主等各方积极性,引导和鼓励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组织编印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宣传画册,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小水电在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增加民生福祉、促进乡村振兴、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小水电绿色发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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