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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小水电示范创建——吉林省水利厅典型做法

2024-11-05 15:42

以正向激励为引导以精准服务为手段

推动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制定激励政策,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

2021年,吉林省水利厅联合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电价改革为契机,适时出台了《关于调整全省小水电上网电价加强行业管理的通知》,在全省统一基础电价之外,首次明确了绿色小水电站额外提高0.02千瓦时、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电站0.015千瓦时、二级达标电站0.012千瓦时的激励政策。相关政策的出台在全省小水电行业引起了良好反响,效果立竿见影,大量小水电企业从被动式的消极申报转变为主动申报,并且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厂区环境改造、设备技术升级、管理模式更新、惠及民众等方面,切实让一部分电站做到了绿色转型升级,并示范带动周边电站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运行管理水平,创造出了数倍于激励电价的社会效益。2021年开始,吉林省元宝等5座水电站创绿成功,实现了吉林省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的突破,创绿步伐进一步加快,截至2023年末,共有13座小水电站被水利部授予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称号。

二、现场调研指导,详细解读相关标准

作为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吉林省水利厅在获知小水电企业申报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意向后,主动派出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同时做出是否适宜申报的初步反馈意见。对于基础条件差、改造成本明显不合理的电站及时告知其申报风险;对于基础条件较好,改造成本合理的电站,对申报企业现场情况进行体检式地全面梳理。

一是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全面细致地向申报单位讲解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要求、相关标准、相关激励政策,指导电站设立创建总体目标,坚定创绿决心。

二是细化分解具体工作内容,明确申报单位在厂区、设备、人员制度等方面改进的具体要求,指导电站补齐短板、提升亮点,以绿色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全方位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打造示范标杆。

三、安排专职人员,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一是开展申报资料指导服务。申报材料的准备完善与否,直接决定着申报工作的成败,为此,吉林省水利厅安排固定工作人员负责申报资料指导服务,全程跟踪资料报送情况,随时接受申报单位电话咨询,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多轮审查指导,使申报资料符合规范要求。

二是帮助协调各项证明材料开具工作。一方面,积极协调当地水利部门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在保证合法合格、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减轻申报单位开具证明材料的难度。另一方面,吉林省水利厅联合相关省级部门,参考其他省份先进经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吉林省小水电站审批手续的通知》,明确了因电站建设时间早于相关要求出台时间等原因造成部分手续缺失的处理意见,为部分早期建设电站开具相关证明提供了政策依据。

通过上述措施,吉林省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实现了企业申报积极、设施改造投入充分、管理水平满足要求、社会公益性得到体现的积极效果。示范电站以点带面的引领作用使得吉林省小水电行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相得益彰,2024年吉林省通过筛选,择优申报6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责编: 夏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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