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激励电价 推动全省小水电绿色发展
一、政策引领,支撑小水电绿色发展 根据2016年《水利部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充分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成本的水电上网价格机制。结合各地实际,合理补偿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目的进行季节性限制运行的小水电站的发电损失”的要求,海南省水务厅主动作为,积极请示省政府并协调各相关职能厅局,于2020年3月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南省小水电站清理整治方案》,方案明确“对通过水利部绿色小水电站评定,同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电站给予电价激励,享受小水电标杆电价(海南省现行小水电标杆电价0.36元/kWh),该电价跟随绿色小水电站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每年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政策的出台,为海南省小水电的发展明确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二、多方努力,积极推动激励政策落地 从2020年3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小水电站清理整治方案》到2022年7月份绿色激励电价落地执行,是海南省小水电行业各相关方两年多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海南省水务厅在按照《海南省小水电站清理整治方案》推进全省小水电站清理整治的同时,多方寻求激励电价的落地途径,省水务厅两次去函省发展改革委要求落实海南省政府激励电价的政策,并多次电话与登门同省价格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二是行业协会主动参与。海南省小水电企业协会联名全省小水电企业多次向省价格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激励电价,函询国家发展改革委小水电电价的审批权限,协调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集召开激励电价座谈会,收集整理小水电成本电价,为激励电价的落地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是人大、政协助推。海南省小水电协会充分调动行业内资源,利用会员单位是部分市县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这一优势,在海南省两会期间,提交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监督政府主管部门对出台政策的落实。 四是价格主管部门作为。通过各方的沟通、交流、对话特别是近年来水电发展的大环境向好趋势影响,省发展改革委改变了对小水电行业的看法,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沟通电网部门、疏导消纳上调的电价,向省主管领导请示,最终促成绿色水电激励电价的落地执行。 三、激励电价政策主要内容 一是完善小水电站上网电价形成机制。2014年2月1日以后新投产的小水电站执行水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6元(含税)。对2014年2月1日以前投产,且通过水利部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小水电站给予电价激励,享受水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6元。二是规范激励电价执行程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完成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后,及时将考核结果函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级电网企业。省级电网企业收文后,对符合规定的小水电站于次月起执行水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6元。此前,海南省小水电上网电价为全省统一每千瓦时0.32元。激励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四、严格规范示范创建,确保政策落地 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结合海南省实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绿色小水电创建培训班;二是开展对绿色水电示范电站的期满延续复核及首次申报工作;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2024年有2座电站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评审,3座电站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续期换证。2024年海南省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有2座期满延续2座首次申报通过省级初验并提交部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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