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水电站整合为媒 拓展水利投融资新通道
一、背景情况 新昌县共有小水电101座,装机容量6.06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为1.5亿度,约占全县用电量的5.5%。但发展至今,新昌县小水电站小而散的弊端逐渐显现,在强化行业管理、统筹绿色能源和助力共同富裕面临着挑战和考验。全县54%投产25年以上的老旧电站普遍存在设备设施老化、管理落后、利润微薄,发电效益低、安全运行压力大等问题。57%的集体电站缺少技术改造资金,行业发展受阻,集体收益减少。为改变小水电现状,新昌县积极探索以兴村富民基金为依托,实施小水电资产整合,将具有增容潜力的老旧集体水电站整合到国有平台公司,更新改造后统一纳入集约智控中心管理运维,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助力农村消薄增收、助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路径。 二、主要做法 一是顶层设计。新昌县绿色股权基金、社会资本、强村公司(经济薄弱村投资)三方面联合入股成立兴村富民基金(新昌县绿色股权基金、社会资本不参与基金分红)。兴村富民基金以1.43亿元资金占股48%,新昌县兴利水利有限公司以水电站资产占股52%成立新昌县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绿能公司),作为资产整合工作的主体平台公司。电站整合到绿能公司后,实施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实现老旧电站资产增值增效;采用集控中心远程集约智控、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运维模式,降本增效;挖掘绿色能源多元潜力,获得绿电附加价值。绿能公司每年向兴村富民基金分红,兴村富民基金定向分配给入股的经济薄弱村,以实现绿色水电助力乡村共富。 二是调查评估。对全县96座小水电站的产权、运行时间、发电量以及存在问题等深入摸底排查,形成“一站一策”报告,并委托第三方对电站开展测绘和资产评估工作,根据测绘成果,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式进行评估;根据每个水电站情况,按照先国有、再集体、后民营的思路,分期分批推进小水电资产整合,并根据推进情况不断优化完善整合机制,切实提升小水电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三是整合实施。成立县专项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局办、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对电站资产整合进行统一协调和政策处理及支持,以绿能公司作为资产整合主体,电站所在乡镇作为收购实施主体,实现资产评估、资产划转与协议转让等程序完成资产整合。同时,通过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工作模式,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推进格局。 四是技改项目。在实施整合的同时,新昌县坚持整、改结合,通过实施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激发老旧电站新的活力。在第一批投资1.43亿元中,技改投资占0.5亿元。通过技改项目,推进设备更新换代、自动化控制等建设,建设小水电集约智控中心,实现电站“智慧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四化管理。同时,进一步提升小水电资产、装备质量,健全发电、供电、电网运行等环节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小水电资源利用率和效能,促进小水电产业整体良性发展。 三、主要成效 一是促进集体增收。小水电资产整合通过三种模式实现了农村集体经济增收。整合投资模式。电站转让后,绿能公司一次性向村集体支付资产转让资金,使村集体的低效电站资产转化为资金;村集体再将整合收购的资金投入到新昌县投资发展集团投资平台,可获取6%的年化收益,村集体经济收入可增长利润115%。项目分红模式。项目通过村集体入股新昌县兴村富民股权投资基金享受项目分红,以市场化形式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高质量推动消薄增收。项目每年向基金分红715万元,最多的村集体年增收可达10万元。就地务工模式。整合产生的就业岗位,优先聘用电站周边村民,从事渠道巡查、电站值守等工作,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灵活就业,每人每年可增收3万元以上。 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谋划小水电绿色生态发展之路,与国际小水电中心合作,研究建立了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的水电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体系,对30座水电站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确定其生态产品总价值为31.9亿。基于此,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新昌县水利水电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对新昌县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生态价值“绿电贷”授信10亿元。 三是开发国际绿证。新昌县首批8座完成I-REC登记注册系统申请注册,每年可凭电量结算单等材料签发获得可再生能源证书(即国际绿证),然后参与国内外市场交易。2024年5月,新昌县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新昌本地上市公司浙江三花控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国际绿证优先供给三花集团,以辅助其产品进入欧盟特定供应链、抵消碳排放。既实现了小水电生态产品的价值增益,又增强了出口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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