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 全面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工作
一、明晰任务分工,保障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韶关市严格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及省水利厅细化要求,排查梳理形成全市小水电站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安全评估任务清单,明确时间期限、责任部门,并实行动态化跟踪管理,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任务件件有落实。对达到水库规模的电站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工作由运管部门牵头组织,农电部门配合;库容规模以下的电站大坝安全评估由农电部门负责。统筹监督力量,结合安全生产等相关检查,分片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反馈问题清单,督促地方举一反三、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进行约谈提醒。全市累计完成小水电站大坝注册登记101宗、安全鉴定88宗、安全评估190宗。 二、协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按照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督促电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并下发2023年、2024年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按计划有序推进。主动协调沟通财政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经费,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下发两批次奖补资金。目前全市有效期内一、二、三级标准化电站合计531宗,其中一级标准化4宗、二级标准化88宗、三级标准化439宗。 三、技术支撑护航专项行动 组建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专家库,经严格审核后65名水工、水文、机电、地质、测量等专业的教高、高工、工程师入库,为安全评估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先后5次组织各县(市、区)水务局业务骨干、水电协会及相关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了参与人员对大坝安全鉴定评估等技术要求、工作流程的理解,把握更加准确。邀请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对各县(市、区)开展现场业务指导,武江区、浈江区、乳源县等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通过“下乡进村”等形式对基层干部进行业务指导。 四、统筹各方力量,助推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将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压实责任,推动任务完成。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小水电站附属水库调度运行和应急预案的技术指导,协同做好日常运行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促进小水电安全管理和应急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地方小水电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支持行业协会作为第三方单位指导电站开展标准化建设和大坝安全评估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为专项行动开展积极贡献力量。 五、注重宣传推广,引领专项行动高质量开展 市级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电站业主代表分享交流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办法;鼓励行业协会、电站业主代表结合电站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疑问或困难,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推广应用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新闻、报纸、期刊、网络、微信等平台,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宣传教育,提升电站法人(业主)、电站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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