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精准施策 持续强化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管
一、聚合力,强监管,完善协同联动的“责任链”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管工作;省级连续7年将落实下泄生态流量情况纳入党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河湖长制考核。2019年实现小水电站100%生态流量核定、设施改造、平台管理、在线监控。2023年底,水利部通报我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在线随机抽查结果排名全国第一。2024年以来,我省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电站数量占比99.84%。 二是省级立法强化法治保障。2011年颁布《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科学制定最小生态下泄流量。2013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严控影响生态的水电项目建设。2017年颁布《福建省水资源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2021年省政府印发《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坚决查处不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规定的行为。 三是省直多部门协作推动。省水利、生态、发改和经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同推动。发改部门牵头协调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管;水利、发改部门共同推动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控、开展考核;省水利、生态、发改部门联合建立月通报制度,开展线上随机抽查。 二、高标准,严要求,树立精细管理的“风向标” 一是起步早。2009年开始落实重点流域生态流量,2010年试点水电站在线监控,2013年起推进生态修复,2015年开展老旧水电站退出试点,2017年以来,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泄放设施改造、安装在线监控装置、联网监控平台,强化生态流量下泄监管。 二是基础实。制定出台《水电站生态泄流与监控技术指导意见》《水电站生态泄流设施改造技术导则》,明确生态下泄流量测量、数据采集、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技术标准,实现水电站“一站一策”改造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遵循。 三是监管严。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对生态流量泄放实行每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省生态环境部门开发监管平台,实时监控生态下泄流量,“全覆盖”检查数据异常电站。水利厅每年开展小水电生态下泄流量复核评估,“四不两直”抽查下泄生态流量执行情况。 三、立制度,推试点,用好考核评价的“指挥棒” 一是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考核制度。2018年,水利、发改、经信、环保等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工作的通知》,明确生态流量核定、生态改造分工等。2021年,与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福建省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建立生态下泄流量“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制度。 二是制定要求更高、计量更严的考核标准。我省生态下泄流量达标率执行“按小时计”,较“按日平均流量计”更为严格;流量数据要求每15分钟上传1组,每小时流量是否合格按小时内的4组数据平均值判定,较“该小时内有一组数据不小于核定流量就算合格”的标准更高。 三是创新措施更优、效果更佳的工作举措。省级推行小水电集中控制,指导龙岩市建立市级集控中心,永泰、德化、连城、建阳等地建立县级集控中心。会同省幸福河湖促进会,在全省推行“县域集控”“流域集控”等模式。积极争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小水电上网电价激励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