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一补 节水奖励
按照水利部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部署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河北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石津灌区于2020年11月编制了《石津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经水利厅批复后于2021年实施,目前已进行了两个年度的水价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津灌区是典型的北方地表水自流灌区,国家大II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00万亩,取水许可证核定年农业灌溉取水量5.96亿立方米,水源工程是滹沱河上的岗南、黄壁庄两座联合调度水库。
河北省水务中心石津灌区事务中心是灌区管理机构,下设管理处、灌溉站两级管理单位,实行输水到斗、计量到斗、服务到斗和管理到村到组的业务垂直管理模式,村级用水组织由村委会或承包户或用水户个人自发组成,负责浇地、护渠、收费和结算等事务。
灌区执行两部制水价,即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2013年省物价局批准的基本水价为3.9元/亩、计量水价为0.15元/立方米;2018年省物价局批准基本水价6元/亩、计量水价0.25元/立方米,由于各种原因,这个标准一直没有落实到位。
灌区实行“按量收费、预交水费、双方测水、据实结算”的水费计收方式,村级用水组织申请用水时预交部分水费,用水后由灌溉站按斗口计量水量进行水费结算,村级用水组织再按亩向用水户个人收取水费。斗口计量方式以流速仪法为主,多普勒明渠流量水量计等新型自计设备正在逐步取代人工测流,灌区计量覆盖率和水费实收率均达到100%。
二、主要做法
(一)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改革模式。石津灌区2020年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水价改革政策和省落实水价改革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改革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充分考虑灌区供用水方式、灌溉组织形式、末级工程管护方式、现行水价政策、计量与收费条件、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等的基础上,确定了“一提一补、节水奖励”的水价改革模式,“一提”即“提高水价”,在用水户承受能力范围内,逐步将政策水价落实到位,逐步达到成本水价,实现灌区良性运行。“一补”即“用水补贴”,对用水农户按实灌面积进行水费补贴,通过补贴不增加用水成本。“节水奖励”即对采取节水措施、取得节水成效的农户按所节水量进行奖励,通过奖励促进农业灌溉节水。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设计。成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团队负责实施,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改革方案设计,编制实施方案,制定奖补方案。
(三)落实奖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积极对接县级财政,畅通资金发放渠道,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按时发放到户。同时努力落实自筹资金,确保保障和配套项目的实施,自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按财政预算资金进行统一管理。
(四)做好宣传发动,取得群众支持。分头组织召开当地政府部门和乡镇村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讲解灌区水价改革办法和计划,结合基础数据调查进村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和价费讲解,采用宣传册、宣传牌、宣传品、墙体标语、多媒体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争取讲清楚、听明白,能理解,让水管单位和用水户个人都能接受改革和支持改革。
(五)全面调查统计,摸清家底底数。进行土地确权调查和灌溉面积调查,进行工程信息和用水户信息统计,调查统计数据详细到户到亩,按管理机构、行政区划、渠系渠道分类汇总统计。开发了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了基础数据数字化管理,水量水费自动化计算,建立了电子地图平台,实现了地块地亩上图,实灌面积和实用水量实时上报、跟踪统计并图形化显示,随时掌握用水过程和浇地进度。
(六)实现全面计量,推行自动计量。在全面实现斗口人工计量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测流量水工作,健全水量核算机制,确保供水平稳、计量准确,结合信息化项目广泛推广使用通用便携的斗口自动计量设备,推广使用手机APP进行测流操作和数据上报,斗口计量数据已全面融入灌区监测计量系统和业务管理平台。
(七)进行基层水管体制改革。取消用水户协会后,通过深化灌溉站职能,稳定水管员队伍,不断提高灌溉用水组织管理能力和技术服务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末级用水组织作用,采用村委会组织成立浇地专业队、个人承包浇地业务、自由组成浇地小组、农业合作参与浇地管理等方式,有组织地开展浇地作业,提高了浇地效率,也有利于推广节水灌溉。
三、取得成效
(一)提高水价标准,落实水价政策。2021-2022年,灌区执行水价由计量水价0.15元/立方米提高到0.20元/立方米,基本水价不变,仍为3.9元/亩,计量水价和基本水价按照斗口综合水价0.238元/立方米的标准一并计收。按照改革计划,2023年计量水价要进一步提高到0.25元/立方米,基本水价暂保持不变。计量水价和基本水价按照斗口综合水价0.288元/立方米的标准一并计收。
(二)落实奖补资金,按亩发放到户。2021年省级奖补资金800万元,已补贴到户,其中约500万元用于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6.3元/亩,其余为节水奖励资金。2021年各管理处平均灌溉用水定额237立方米/亩~306立方米/亩不等,低于灌溉定额的1个,高于灌溉定额低于用水限额的4个,均不同程度获得了节水奖励,奖励金额折算到实灌面积后最高3.6元/亩,最低1.7元/亩,已随补贴资金发放到户。2022年省级奖补资金700万元,已落实到账,将于年底前核算完成并予以支付。
(三)落实自筹资金,保障改革顺利推进。2021年灌区自筹资金200万元,用于补充奖励资金和实施保障项目,其中灌溉基础数据调查统计费用150万元,水价改革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费40万元,宣传费10万元。2022年自筹资金360万元,其中水价改革资金245万元、节水规划、宣传与节水奖励等费用115万元。
四、改革启示
经过两年运行,石津灌区“一提一补、节水奖励”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模式取得初步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要提前合理确定补贴金额,确保额度适量,到位及时;二是要简化奖补核算办法和资金支付流程,更具可操作性;三是优化节水奖励办法,奖励资金向用水大户和节水大户倾斜;四是继续推进数字化管理和自动化计量,利用先进技术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改革取得更大成就。

农业水价面积公示

石津灌区干渠

石津灌区干渠土贤庄电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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