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厂概况
平原县中心水厂位于平原县城区南部,建成于2017年,是平原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改善民生、保障城乡供水、提升供水水质而投资修建的一座现代化净水厂。水厂占地40亩,日供水能力3万吨,总投资4000多万元。处理工艺采用进水井→预臭氧接触池→机械混合池→折板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后臭氧接触池→上向流炭滤池→V型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常规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的方式,出厂水质优。
水厂运行管理单位为平原县供水管理中心,供水管理中心隶属于平原县水利局,自收自支。供水范围覆盖龙门办事处、桃园办事处、德原办事处、王凤楼镇、前曹镇和三唐乡等6个乡镇街区,439个行政村,服务城乡人口达2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万。铺设供水管线300多公里,供水面积500平方公里,农村管网全覆盖率,水质达标。
目前,水厂拥有相家河水库和龙门水库两处水源以及相互连通的输水管线,双水源供水,水源稳定,水源保证率100%。2014年平原县整建制完成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了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24小时不间断的供水。
水厂实行规范化管理,始终把“安全生产,水质达标”作为生产管理的生命线。建立健全了生产运行、水质检测、维护保养、安全生产等制度,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生产高度自动化、制水无人值守,封闭式管理,厂区内部全方位监控;岗位工作职责明确,有章可循,依规管理。
水厂主要特性指标
建成时间
|
2017年
|
设计日供水规模(吨/日)
|
3万
|
服务人口(人)
|
27万
|
水源类型(地表/地下)
|
地表水
|
执行水价(元/吨)
|
1.65
|
水费收缴率(%)
|
100%
|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健全制度、精细管理、确保供水安全。制定完善了《水厂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水质化验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设备保养维护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了药品入库、出库、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及更换、设备巡检、监控检查、设备维护等记录和台账,并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对主要岗位和重要设备配有操作、检修、调试规范并将操作规程上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主要机械设备完好率100%。对全体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知识和责任感。确定各关键控制点和检查要点,值班人员每2小时对个关键点巡查一遍,确保运行安全和水质安全。
(二)阶梯水价,财政扶持,建立合理水价机制
1.水价标准
按照《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继续实行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的通知》(平发改价格〔2019〕2号)文件规定,居民生活用水为阶梯水价,每户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实行分档递增,每立方米分别为2.9元、3.8元、6.5元。对尚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供水价格暂执行2.9元/立方米。
2.农村用水补贴
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平原县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率先突破,以“惠及民生、促进节水、规范管理”为目标,根据平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原县农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字〔2018〕115号)文件规定,县供水管理中心收费到村口,按每立方1.65元的标准计收,由县财政按1元/立方米对水价进行补贴,县供水管理中心按月抄表,每季度向县财政报用水量,按季拨付补贴资金,弥补供水单位运营亏损,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三、水厂特点特色
(一)水厂布局科学合理,厂区环境整洁优美。布局上采用生产区及办公区分离形式,厂区内建筑布置合理,按照工艺流程顺序布局,减少水头损失。建筑设计上,微派园林式风格,绿化率较高,古朴美观,环境整洁。处理工艺上,常规工艺加前置臭氧、活性炭吸附深度处理技术,有效应对原水水质突变等复杂情况,确保水质达标。
(二)适应生态环保制水要求。水厂增加了污泥处理系统,利用有板框压滤机将排泥水和反冲洗水进行泥水分离,清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压榨后的泥饼由专人专车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填埋处理,做到了零排放零污染。
(三)水厂运行自动化。水厂采用双水源入厂、双电源高压入户,设备全部实现运行自动化,从厂区进水、加药、沉淀、过滤、消毒、供水、反冲洗等都实现了自动化控制。实现了水质、水量和水压及时精确远控,24小时恒压供水。为建设“活力、绿色、富裕、和谐新平原”提供了强有力的供水支撑和保障。

水厂全貌

送水泵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