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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水利厅印发《青海省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

2025-01-03 15:52 来源:青海省水利厅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青海省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省水利厅印发《青海省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以下简称《定额》)。

《定额》共分七个章节、3个附录,主要从水源工程、取水构筑物、输配水泵站、水质净化设施、消毒设施、输配水管网等六个方面,对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等级划分,分析维修养护项目主要构成,设定维修养护项目定额计算基准值,确定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定额》主要用于青海省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正常运行所需维修养护经费的测算,同时,以集水廊道、常规水处理工艺水厂和输配水管道三个典型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计算为案例,对《定额》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说明。

《定额》的印发试行,为青海省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测算和核定提供了标准依据,有助于规范全省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也有助于推进全省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督促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定额》在年度维修养护项目申报、编制实施方案的过程中积极使用同时进一步收集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


责编:夏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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